一、依據彰化縣公務人員協會111年3月21日彰公協字第1110000011號辦理。 二、本次修正主要係因應物價波動提高慰問預算額度,及嚮應政府推動殯葬禮俗改用電子輓聯,特予修正是項辦法。 三、為即時表達對會員之關懷,請各單位人事人員協助於本會會員發生本辦法所列關懷慰問事項時,代為執行相關事宜,費用由本會支應,或轉知本會處理。 四、另本會繳費會員享有因公意外傷害醫療(實支實付型)、死亡及失能等保障,請提醒會員如不幸發生因公意外事故時適時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