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1年3月2日府人考字第1110075235號函辦理。 二、邇來民眾陳情反映,辦公同仁有違反辦公紀律及差勤管理異常等情事,進而影響民眾洽公及政府機關形象。 三、為提升為民服務品質,維持良好辦公紀律,確保機關業務推展,公務人員不得有上班使用電腦或手機瀏覽股票、購物網站、觀賞影片等與業務無關之行為,倘有違反辦公紀律者,應依相關法令規定予以議處。 四、縣府亦將不定期派員查核,請確實加強宣導,以提升機關為民服務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