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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助理員-張芸嘉 - 人事室 | 2021-10-12 | 人氣:881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0年10月4日府教學字第1100350000號函辦理。
二、本縣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審查日程如下:
(一)110年11月1日(星期一)至5日(星期五):著作審查送件,送件得親送或郵寄,應於110年11月5日下午4時前送達南郭國小介聘中心,「彰化縣110學年度教育人員著作審查送件申請表」電子檔並請寄至指定電子郵件信箱(nges7280366@gmail.com)彙辦。
(二)110年11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召開審核會議(送件人無須到場)。
(三)110年11月19日(星期五)前:本府以行政公告通知送件人著作核定分數。
(四)110年11月24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3時:送件人對著作分數核給如有疑義,請填妥複查申請表格向南郭國小介聘中心提出申請(複查結果將於110年12月3日前由本府函復送件人)。
(五)110年12月10日(星期五)前:本府以公文通知送件人著作核定分數(並以此作為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依據)。
(六)110年12月13日(星期一)至17日(星期五):送件人請親自或委託他人(需填具委託書)於上班時間至南郭國小介聘中心領回著作審查送件資料。
三、每件著作送審以一次為限,103至109學年度已送審著作請勿重複送審;刊登於科技部評比期刊之有關教育論文,請依附件各年總表填寫該期刊於總表之年度及頁數。
四、有關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10點第1項規定「七年內」,係指由收件截止日往前推算7年。爰此,本(110)學年度送審作品發表期間須為103年11月6日至110年11月5日止,以送件佐證資料所載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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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函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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