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0年7月16日府教學字第1100249510號函辦理。
二、查教育部110年5月7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064388號函略以,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決議,自110年5月5日起員工接受疫苗接種,以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或自請事、病、休假或加班補休方式辦理,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者,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得請疫苗接種假。
三、為維護重大考試安全性,疫情指揮中心將國家(含大考)等考試工作人員列為公費疫苗優先接種對象,教育部配合疫情指揮中心政策,將旨揭甄選試務人員列入疫苗接種名冊,以試務順利並保護應考人為優先考量。
四、旨揭甄選試務人員接種疫苗係為維護考場安全,屬試務工作範圍,且須配合教育部指定時段至指定醫院施打,貴校所屬試務人員於COVID-19疫苗接種指定期間,請本權責核予公假1日。至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者,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得請疫苗接種假,或自請事、病、休假或加班補休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