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彰化縣政府110年5月7日府人給字第1100162786號書函辦理。 二、衛福部為使企業及政府機關(構)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委託事宜有所依循,增訂相關委託服務契約範例,並配合修正旨揭計畫。請持續就員工子女托育需求情形,定期評估辦理相關托育設施設置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