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0年5月6日府人考字第1100162897號函辦理。 二、為簡化內容並便於理解,經總處盤點並精簡旨揭Q&A,輔以圖像化方式呈現。 三、檢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修正說明」、「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新版Q&A」、「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新版Q&A(圖卡版)」各1份,相關資料業同步置於彰化縣政府人事處網站業務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