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0年1月25日府人考字第1100029724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業經保訓會於民國110年1月21日公人字第1104060017號令訂定,並自發布日生效。 三、檢附「保訓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發布令(含法規條文及相關附表)影本、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