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政府人事處111年8月26日彰人企字第1110005488號書函辦理。
二、為協助公部門身心障礙同仁有更友善工作職場,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於本(111)年新增相關友善措施,說明如下:
(一) 人事長致身心障礙同仁關懷信:為傳遞公部門之有感服務,經人事長撰寫一封給身心障礙同仁的關懷信,以鼓勵其於職場上善用各項支持資源,展現專長、貢獻所學,請各機關(構)學校協助轉致自身內部之身心障礙同仁。
(二) 製作身心障礙人員職場參考手冊(以下簡稱本手冊)雙視點字版並授權各機關(構)學校自行印製:
1、考量不同障別人員之特殊性,人事總處特設計製作本手冊雙視點字版,並開放各機關(構)學校於協助自身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內身心障礙同仁之目的內,得自行洽廠商重製加印本手冊(含普通版及雙視點字版),並於自身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內散布,且不受時間、次數、冊數之限制,請各機關(構)學校妥善運用。
2、各機關(構)學校非經人事總處書面同意,不得將本手冊再授權第三人利用,亦不得擅自增、刪、修改或割裂本手冊之內容。
(三) 提供本手冊之電子書及文本:為使各機關(構)學校能更便利使用本手冊之內容,並響應節能減碳政策,人事總處已將本手冊製成電子書(含普通版PDF檔及電子書、雙視點字版TXT檔及網頁友善版),相關檔案均已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考試分發專區」之「身心障礙人員職場參考手冊」項下,歡迎下載參考運用。
三、為營造友善身心障礙人員職場環境,鼓勵各機關(構)學校能持續與所在地之勞政、社政主管機關協力合作、多元宣導,主動協助身心障礙人員適應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