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0年8月18日府人考字第1100292927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均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另修正後之公務人員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具體事實表已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考績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