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0年7月22日府人力字第1100257557號函辦理。 二、旨揭契約書(範例)置於縣府人事處/便民服務/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聘(僱)用契約書及約用護理人員項下,請貴機關(單位)於運用前,依實際業務需要檢視需否調整訂約內容後再行簽訂,避免茲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