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政府教特字第1110490042號函辦理 二、相關訊息如下:
申請資格:就讀彰化縣(以下簡稱本縣)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 A 組)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 B 組) 學生(詳細資格如附件簡章) 初審報名時間:112年2月23日至2月24日 報名地點:平和國小輔導室 詳細考試時間如附件簡章,歡迎符合資格踴躍報名 簡章紅字為修正部分,只有考場修正,相關報名及考試時間皆和先前簡章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