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及111年5月18日彰化縣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綜合研判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縣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綜合研判結果:
(一)國小二升三年級組,通過78人。
(二)國小四升五年級組,通過23人。
三、名單詳如附件。
四、鑑定結果通過者,注意事項:
(一)請依簡章規定於111年6月2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中午12時至原報名學校完成報到手續並繳交安置同意書(如附件)。
(二)通過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者,安置原校資優資源班就讀;如就讀學校未設置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通過鑑定之學生由鑑輔會依其戶籍所在地及其意願,安置於鄰近設有資優資源班且無總量管制之學校;不願接受轉安置者,由學校申請提供資優教育方案或申請本縣資優巡迴輔導服務。
(三)通過鑑定且原就讀學區無資優資源班之學生,若欲選擇就讀非原學校,應於111年7月1日(星期五)前完成轉學手續。
五、如對鑑定綜合研判結果有疑義,請於111年5月25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花壇國小輔導室提出書面申請,並繳交複查費用100元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請用郵局中式標準信封貼妥限時掛號郵資新臺幣35元,書寫清楚收件地址,收件人請書寫學童姓名並於右下角註明就讀學校及班別)。
六、聯絡人:教育處學特科王小姐04-7531864。平和國小特教組陳老師04-72223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