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3日臺教文(六)字第1100026314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與美國馬里蘭州教育廳簽訂合作備忘錄,將引進我合格教師赴該州中小學擔任雙語融入式課程教師,110年該學區擬徵聘2名華語教師,聘期自110年8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止,薪資比照該州正式教師薪級,由美方全額支付,另由教育部補助機票款(上限1,530美元)及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三、檢附教育部110年選送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10011T號通告乙份,本通告內容業刊載於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網址:https://ogme.edu.tw/sc/world_detail_edu/406),有意申請者,請至該網頁查詢,並於「華語教學人才庫」註冊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