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013527號函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有關國民中小學及教保服務機構開學後如有停課、課業學習及成績評量事項,請依本原則辦理。
三、另有關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及社區大學因疫情致有停課等情形,其停課、補課及退費規定,亦請依本原則辦理。
四、本案聯絡窗口:
(一)教育部國教署國中小組王先生:(02)7736-7498。
(二)教育部國教署學前組簡小姐:(02)7736-7496。
(三)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黃小姐:(02)7736-5676。